坚定信心 接续奋斗 奋力开创“十五五”时期云南金融监管新局面
文/云南金融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景晋生
云南金融监管局党委坚决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上下联动、多措并举,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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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刻领会“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金融监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五年规划是中国之治的突出优势。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编制实施了14个五年规划,创造了从一穷二白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奇迹。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十五五”时期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我们将厚植“金融报国”情怀,锚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战略任务,不懈努力、接续奋斗,用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深刻领会“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指导思想,突出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根本动力、根本目的、根本保障。明确“六个坚持”重大原则,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将以此作为“十五五”时期做好金融监管工作的科学指南,应对金融工作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确保错综复杂的环境中头脑清醒、胸中有策、应对有方、行动有力。
深刻领会云南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三个定位”,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坚持全国“一盘棋”,准确把握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定位,是落实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先后3次考察云南,强调云南要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为云南现代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赋予了重大使命。我们将立足云南特色资源和比较优势,为制定实施全省“十五五”规划提供有力金融服务保障,更好支持产业升级、对外开放、绿色发展、边疆稳固。
深刻领会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推动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金融是“国之大者”,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宏伟目标,“十五五”规划建议对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作出战略部署,为我国金融事业发展擘画了壮阔蓝图。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聚焦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主线,认真研究谋划“十五五”时期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推动云南金融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深刻领会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切实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监管见行动、金融出实效。“十四五”时期金融工作取得来之不易的显著成绩、“十五五”时期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最根本在于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我们将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推动完善“四级垂管”体系下基层党建工作格局,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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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云南金融改革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十四五”以来,云岭大地绘就新画卷,云南金融交出新答卷。我们一以贯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工作安排,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服务实体经济作出新贡献。金融供给力度不断加大,全省贷款余额突破5万亿元大关,保险累计赔付支出1346亿元。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科技、绿色、制造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推动资源向薄弱环节倾斜,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投放贷款2321亿元,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有效发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余额、脱贫地区农险保额稳居全国前列。车险持续降本增效,个人养老金全面实施,“惠民保”覆盖15个州市,巨灾保险不断刷新赔付速度。
重点风险防控取得新突破。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相关方案获批实施,高风险机构存量风险有序化解,15家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平稳落地。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对278个“白名单”项目发放贷款571亿元,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配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守住不“爆雷”底线。5年来累计处置不良贷款超过1900亿元,信用风险总体可控,主要监管指标处于“健康区间”。
监管能力建设展现新气象。全省组建111家县域金融监管支局,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实施智能检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自主研发“云镜”监管分析预警系统,监管数智化转型有序推进。各级金融纠纷调解机制不断完善,“金融消保民族行”等特色活动广泛开展。跨前一步强化央地协同,全省“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氛围逐渐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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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以赴推动“十五五”时期战略任务
和重大举措一贯到底、落地生根
新征程上,我们将紧紧围绕全会部署,以从严监管守住风险底线,以精准服务赋能实体经济,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既为一域增光、又为全局添彩。
扛牢防风险首位主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逐家细化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时间表、路线图,稳步实施农信社改革,有序推进村镇银行减量提质。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严防信用风险反弹回潮。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配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助力地方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
坚守金融监管职能定位,为金融稳定运行提供坚实保障。强化市场准入、检查稽查、行政处罚全链条监管,提升监管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强化科技赋能,开展监管数智化转型三年行动,构建“云镜+五大监管”平台。推动“四级垂管”体系有效运行,深化央地协同和部门联动,做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始终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着力点,助力实现云南“3815”战略发展目标。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实做细金融“五篇大文章”,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和提振消费,促进金融资源与市场需求有效衔接。拓展小微、民营、“三农”金融覆盖面,丰富就业、养老、医疗、防灾减灾等民生领域金融产品,让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千家万户。
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推动各类别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引导各类别机构优势互补、各展所长,实现特色化经营、差异化发展。有序实施良好法人文化建设三年行动,督促机构树牢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苦练内功、降本增效。统筹强化监管督导和自律约束,有效遏制“内卷式”竞争。
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监管铁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抓落实工作闭环,打造政令畅通的政治机关。常态化开展党支部急难险重任务集中攻坚,锻造敢担当、善作为的战斗堡垒。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维护山清水秀的金融政治生态。
《中国银行保险报》编辑李梦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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